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0动态浏览次数:417

各学院: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不良网络借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加强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各学院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并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参与网络借贷情况,凡已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的同学,应主动向学院报告,不得隐瞒,并须立即终止该项行为,确保安全。

二、加强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远离网络借贷行为,规避盲目的消费风险。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

三、加强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积极开展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逾期滞纳金、违约金、单利与复利等基本金融常识。提醒学生高度重视个人身份信息保密,防止个人信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法分子利用,发生网络借贷行为。切实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四、加强学生资助信贷服务。关心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争取各类社会资助,作为国家资助体系的有益补充。与金融机构协同配合,做好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为学生提供渠道畅通、手续便捷、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贷服务,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和教育,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经验做法报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