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放假前及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杜登军审核人:张宝富资讯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6-06-29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放假前及暑期校园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有意义的假期,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暑期校园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利用放假前的时间,通过黑板报、班会、网络、微信群等形式,集中开展以防溺水、防汛、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等为主要内容的暑期安全教育,着力突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特别要做好离校前的安全教育、途中安全教育与家中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在离校前将个人贵重物品带回家中,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锁门、关窗、断电;教育学生注意途中的安全,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既要保管好个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又要维护自身的人身安全;积极引导学生在假期中,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参与涉嫌违纪违法的活动,保证度过一个愉快、有益、安全的假期。
二、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放假前各学院、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对所管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存放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品及有毒试剂、危险化学药品的场所和各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本单位内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解决。
三、对假期不使用的库房、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门窗要加贴封条,盖上学院、部门公章。对假期仍使用的库房、多媒体教室、办公室和实验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注意事项,并通知保卫处,保卫处将安排人员重点巡查。各学院、各部门值班人员要对库房、计算机房、实验室教室和办公室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落实安全责任。
四、安排好假期值班。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安排好值班人员,并将值班计划以文本形式加盖印章报校保卫处备案,电子文本通过OA系统发送至保卫处所有人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看管好单位财产,处理好相关事宜。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处置,并将信息报送保卫处(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825110(短号:610),门卫值班电话:85986113)。
五、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各学院要对留校培训的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重点强调防溺水、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治安伤害、防诈骗传销、遵守作息安排等内容;要求学生配合暑期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远离施工现场,注意安全提示,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六、加强校内施工人员的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单位及其务工人员,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未经允许,施工人员禁止进入公寓、教学、办公、运动场等区域,务工人员要自觉接受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七、暑假期间校园车辆管理。从2016年7月4日至8月28日,所有车辆和行人从校门东门进出,西门封闭。(暑假期间校园西南门封闭管理,施工车辆如需进门请事先与保卫处联系)
八、为了加强学生离校后教学楼的管理,从7月4日起,玖兴楼开东门;大同楼开南门、吉余楼开西南门,其余各门封闭管理。暑假期间所有教学楼的门在中午、晚间实行封闭管理(图书馆、彦涵楼、智贤楼由楼内管理人员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管理)。因管理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原谅。谢谢各位老师的合作!在暑假期间,各学院、部门因施工或教学需要,要开启其他通道的请提前与保卫处联系,届时保卫处安排专人开门。
(联系电话85825110(610))(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