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校第十二届中华诗词朗诵会之朗诵比赛复赛的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28动态浏览次数:362

 各学院:

 

 根据“第十二届中华诗词朗诵会活动”的有关安排,4月24日下午,校第十二届中华诗词朗诵会之朗诵比赛初赛在大学生活动中心顺利进行,经过评委们评议,最终有21个节目(见附件)进入复赛环节。现将复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前须知

1.请各学院在初赛的基础上,加强对节目的指导训练,进一步提高节目质量。

2.参赛节目通过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3.各参赛节目提前一天(5月12日)把配乐发给文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文娱部。

4.各参赛节目提前30分钟候场,迟到视为弃权。

5.各参赛队要求着装整齐。

二、评分标准:

复赛采用百分制:

(一) 整体效果(50分)

1.服装整齐统一,精神饱满。

2.肢体语言得体,与诗歌内容协调。

3.形式新颖,灵活多样,整体效果好。

(二)朗诵内容(20分)

1.朗诵形式富有创意;

2.适当伴舞或配乐等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三)技巧效果(30分)

1.普通话标准;节奏准确,有韵律。

2.情感饱满,声音优美,富有韵味和表现力。

3.脱稿。

三、复赛时间、地点

时间:5月13日(星期一)15:3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举办单位

主办: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诗教育人工作领导小组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协办: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共青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承办:文学院(分团委、诗词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