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06动态浏览次数:169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和制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校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降低火灾风险,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做好宣传月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宣传主题

防范火灾风险 建设美好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连师专〔2019〕54号)已经于2019年6月18日发布在校园网政策文件栏中,发文要求各党总支、各学院、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现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就学习贯彻落实该“实施办法”提出要求如下:

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学院、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及其职责,明确本单位其他领导责任人、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

2.各学院、部门要建立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3.维护学校消防安全是学校各单位及个人的共同责任各学院、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该“实施办法”,明确职责。所有人员都应自觉做到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学习消防知识、及时报告火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多措并举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各学院、部门根据本单位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利用微博微信、QQ群电子屏、板报、宣传栏、消防安全讲座召开主题班会、观看消防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常见火灾隐患及预防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疏散逃生注意事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等”为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校园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格局,做到“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学院、部门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开展消防安全“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活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意见建议征集活动。

通过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确保师生“知道火灾的危害性,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会报火警”,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加大力度做好消防隐患排查整改

各学院、部门要在消防宣传月期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对所属人员和所属场所的用电安全及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

1.要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实验室、机房、厨房、资料室、储藏室锅炉房、变配电室等场所设备进行用电安全自查自纠

2.要对本学院学生宿舍内是否私拉乱电线、存放或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吹风、电梳子、电饭锅、开水煲、养生壶等)、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劣质电器等进行排查和治理。

3.要对所属楼宇场所等责任区开展防火自查、巡查,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确保建筑物内为电瓶车充电现象要管理、爱护、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和标识。若发现有损坏,及时联系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更换维保,确保完好有效。

各学院、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药品库)等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校“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各学院、部门也要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消防宣传月”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严明工作责任,提升活动效果紧紧围绕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各学院、部门主要领导为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负相关分管领导责任。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特别要明确班主任、辅导员、宿管人员对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宿舍安全督导检查的责任。 

(三)营造活动氛围,建立长效机制。各学院、部门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部署,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参与消防公益、人人实践消防行动”的浓厚氛围。通过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及时报送信息,完善工作台账。请各学院、部门于11月12日下班前按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报送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名单,小组名单应包括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相关分管领导责任人、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纸质版经学院、部门主要领导签名后盖公章送交玖兴楼B104室李老师电话:13812328245(288307)。

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图片、总结等资料,请于11月29日下班前,纸质版经所在学院、部门主要领导签名后盖公章送交玖兴楼B104室李老师,电话:13812328245(288307)。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保卫处所有人。

 

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