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往来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08动态浏览次数:260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暂付款管理规定:“各类借款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核销手续;通过银行汇款的业务,要向对方单位催要发票,及时清账”。为了保证学校资金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名单内的老师在本月内(11月3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核销手续!!!借(汇)款名单见附件。 (财务处)

附件:2019年往来款明细表-截止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