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团委、各团支部推优,院分团委、学生党支部审核,报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拟确定下列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公示如下:
李燕珍 伏莹莹 罗禧莉 陆海玲 陈 旭 许洪玉 蒲庆华 周晶晶
景 蕊 王 蕾 吴 曼 廖世姣 魏浩淼 杨小娟 陈心怡 张维素
吴滢滢 杨璐瑶 王雨晴 余绮云 陈莹莹 陈大伟 王玉琴 卢心悦
杨 欣 易娅琳 段金兰 刘 洁 马可可 魏志刚 李长江 张欣雨
朱慧卿 张逸佳 陈 玲 任 童 申 杰 王佳琪 李知融 林子煜
邰玉涵 赵海莉 周 婷 杜洁洁 尹羿娴 郁忱清 谢 云 朱楚楚
张晓薇 王淑文 王春雯 赵婷婷 刘 晔 薛 燕(彝) 韦任良(壮)
韦荣菊(壮) 周 森(满) 刘玲玲(土家) 李 格(校) 卫圣杰(校)
谢可卿(校)
公示日期为:2021年10月06日至2021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内)。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党总支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85895997 联系人:何忠祥
0518-85986338/18761304210 (学院办公室)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学院党总支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