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团委、各团支部推优,院分团委、学生党支部审核,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报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拟确定下列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公示如下:
谭 洋 覃海欣 曹子叶 孙炜凯 刘雪晴
李泽华 聂雯婧 马莎莎 毛欣羽 彭淑珍
唐 渤 沈佳悦 尹 盈 程月月 张语婷
王美昀 郁 歆 王 悦 赵文琪 黄舒瑞(壮)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来信、来电或来访向学院党总支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18-81589629(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婷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学院党总支
2023年10月08日